科研班制度及考核办法
2011-05-18 08:22
第二临床医学院科研班制度及考核办法(初稿)
为加强第二临床医学院科研班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先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相关制度
第一条:请假制度
1.采用事前请假制度,各位学员必须采用A4纸进行书写,理由充分且真实。
2.请假条必须由本人亲自书写,经由团委批准
3.若经发现请假不符合上述要求时,本次请假作废,视为旷课。
4未批准且不到视为旷课。
5.紧急情况令议。
第二条:签到制度:
1各个学员的签到必须在开课前三分钟完成,其后签到视为迟到。
2不能来签到者,需按请假制度进行请假,如迟到或早退则在会议结束后立即 向办公室说明情况。未说明者视为旷课。
3严禁代签,如有发现且核实者,视为旷到,并按处罚条例执行处罚。
第三条: 惩罚制度:
若违反科研班制度三次以上者均取消上课资格
第四条:奖励制度:
学期“优秀成员”评选:
(1)评选条件: 1.思想端正,积极要求进步。
2.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3.在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2)评选办法: 1、 经由主要干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出候选人的几名为学生会学期“优秀成员”。
2、评选出后由我系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并记入档案。
第二章: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对象:院科研班全体成员。
第二条:考核小组:由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组成。
第三条:考核时间:每4个月考核一次,时间定于第4个月月末。
第四条:考核办法:本考核以十分制计算。由学员本人自评,占3分;其他学员进行复评,占3分;考核小组进行总评,占4分;三部分组成,累计总分即该干事最后考核分数。
第五条:对于考核结果将在全班学员面前宣布
第六条;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宣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办公室提出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第七条:本制度由科研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如需修改、解释或对未所诉事宜进行解决须经院团委授权执行。
第八条:对于中途退出科研班者,不参与本条例的考核与管理。
第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团委科研管理中心
2011/3/30
附:考核评分细则:
自评阶段、由学员根据自我表现对自己进行打分,最高不超过3分。学员填写自我总结、内容包括:上课情况上课表现。
复评阶段、由考核小组参考干事自我总结学员进行打分,
具体细则如下:学员每人拥有基础分1.5分,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最高不超过3分,最低不低于0分。
加分项:
a上课积极发言参与,每人(次)加0.2分
b对关于科研方面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者,每人(次)加0.5分
减分项:
a违反签到制度者,每人(次)扣0.1分
b违反请假制度者,每人(次)扣0.1分
c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上课(病假除外)每人(次)扣0.1分。
附:第二临床医学院科研班考核评分表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1. 自评 |
自我总结(不够写反面)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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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评 |
加减分 类目 |
评 判 原 因 |
分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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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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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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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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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总评 |
出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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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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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时 表 现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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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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